馬斌專欄/「活死人」跟「殭屍」原來不一樣?從正宗第一部活死人電影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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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重要的事情應該是,當重大的狀況發生時,人們卻還在討論是樓上還是樓下,誰該做領袖,人們還在為一己之私爭吵,卻不肯面對真正問題。這才是我拍活死人系列電影的主題。」

—–喬治羅梅洛,《活死人之夜》導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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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活死人之島》( Survival of the Dead )

屍速列車》在台、韓紅得一塌糊塗,許多人借題發揮。「韓國行,為何台灣不行」、「韓國影人很有創意將韓國社會現象融入殭屍片」等等言論紛紛出籠。其實「活死人類型」並不是什麼新鮮類型,《屍速列車》更不是首部將社會現象與人性反應在活死人類型的電影。反而是《屍》的中低預算,藉著精準的劇本與角色設定,以及有創意的場景設計與剪接,讓整部片沒有冷場。呼應了自 1968 年以來,這類型被創造出來時應有的特色。


《屍速列車》預告。

正名:「活死人」不等於「殭屍」

首先我得正名,《屍速列車》裡的不是傳統的殭屍。如果我們將殭屍定義為林正英經典殭屍片裡的才是真正的殭屍(如果你不知道林正英是誰,那…先去做做殭屍片的功課吧);或是像電影《神鬼傳奇》裡,從棺材裡被召喚回魂,全身纏滿繃帶的法師「印和闐」才是殭屍。那《屍》片裡的應該被稱之為「活死人」(或是「活屍」也可以),就連當初創造這類型的喬治羅梅洛(George A. Romero),本來也堅持這些攻擊活人將其也變成同夥,走路緩慢沒有思想只懂攻擊的行屍走肉,稱之為 Ghoul(食人屍魂)。直到輿論媒體一直將其稱之為殭屍 Zombie,不願改過來,他才放棄堅持。事實上羅梅洛與約翰魯索(John Russo)所創作,被公認是電影史上第一部活死人片《活死人之夜》( Night of The Living Dead,1968 年),電影裡完全沒有出現殭屍這個字,但這已經不是重點,因為不管是殭屍還是活死人,這類型影片現在已經是影視界最熱門的類型題材。

小成本獨立製作 《活死人之夜》開創新類型成經典

其實就像很多後來變成經典的重要電影,《活死人之夜》一開始只是兩個電影界新人,羅梅洛與魯索的獨立低成本製作。生長在電影工業並不是太發達重要的匹茲堡市,兩人當時都是在電視與廣告界工作的媒體人,但是都發現當時電影界缺少「另類怪異但又好看的恐怖片」,自認應該來拍一部進入市場,就召集了幾位好友共計十人,組成製片公司。一人出資 600 美金,湊成 6,000 美元,換算 48 年後的今天相當於約 41,500 美元(125 萬台幣)。然後在沒有網路募資的當時,再募到對等的資金,就以現在在台灣都算是超低預算的 250 萬台幣,開拍這部片。

根據羅梅洛回憶說,電影拍完後,他與製片公司夥伴自己開車去紐約找小發行公司—–專門針對 B 級片戲院與汽車電影院發行上映影片。沒想到還真的賺了一筆錢,但這種發行方式當然不可能讓影片引起太多注意,更不可能成為日後開創活死人片型的經典影片。但就因為兩個原因——一個小錯誤與一篇影評的批評,卻反而讓這部片開始受到注意,甚至被封為經典。


《活死人之夜》全片。

首先是電影雖然因為都在非正式首輪大戲院與時段上映,比較少受到一般影評人注意,但《芝加哥太陽報》影評人羅傑伊伯特( Roger Ebert )卻在看完此片後,對於現場年輕觀眾觀影的反應感到憂心。他認為《活》片—–尤其是後半部,恐怖程度會對年輕人身心造成負面影響,特別警告電影院與父母們不應該讓年輕人觀看此片,引發了一些爭議。由於《活》片上映時,當時美國電影協會( MPAA )的分級制度尚未推出,甚至有人認為 MPAA 趕在《活》上片後一個月就推出分級制度,就是為了度悠悠之口。

另外,羅梅洛與魯索當初給影片訂定的片名是「Night of the Flesh Eaters 」(直譯:食屍者之夜,其實比較符合電影情節)。發行公司認為 Flesh Eater 不好聽,因此自行將片名改成現在的《 Night of the Living Dead 》。並且更換了新的片頭與片名,卻忘了將原來影片上有的版權符號「©」加回去,當時美國的版權法規定,任何宣稱擁有版權的作品,必須要有「©」符號的註明。就這樣,《活死人之夜》成了所謂的「公版片」,任何人都可以公然拷貝、販售、甚至取材改拍這部電影,完全不違法。

就因為以上這兩個原因,讓這部片先是持續在二輪或藝術戲院持續上映了至少十幾年,也成為最被廣泛發行的恐怖片,因為誰都可以不花錢買片就發行。它更是第一部在網路上公開發行的影片,而也就因為這個緣故,熱愛這種另類怪異恐怖影片的歐洲國家,不但開始喜歡這部片,甚至開始被廣泛討論與研究。《活》開創了活死人類型影片的事實,成為電影史的重要里程碑。影片從歐洲紅回美國,《活死人之夜》的經典地位就此確認,也讓羅梅洛與魯索從此與活死人脫離不了關係。


羅梅洛三年前接受專訪。

「活死人」隱喻許多社會議題

但究竟《活死人之夜》為何經典?它的重要與影響是什麼?綜合許多影評與研究文的說法,在活死人之前,美國的 B 級(或獨立製作)影片,幾乎沒有所謂的隱含寓意或潛層思想。當時最受歡迎的 B 級片題材,大概就是 50 呎高女巨人、會翻滾殺人的大番茄、或是沼澤黑怪等。隱喻的大概就是對於核子武器或核能的恐懼,類似像日本當時出現的「哥斯拉」,但《活死人之夜》卻至少被認為含有下列幾項隱喻:對核能或不知病毒感染的恐懼、對於美國社會中產家庭轉型的恐懼(因為活死人都是身邊孰悉的人所變成),對越戰的反感(發生在身邊的戰爭,影片粗糙黑白的影像感覺像新聞片,越共就像活死人不停增加打不死),以及對黑人爭取民權的抗爭(片中黑人飾演的主角帶領無知白人對抗活死人卻在最後被白人射殺)。

根據羅梅洛的說法,其實還真是時勢造英雄:其實兩人當初寫的劇本故事,只是想傳達,許多人在面對突如其來的巨大改變與壓力下,所可能做的荒唐反應。因此它們創作了能想像的最恐怖的怪獸,就是由身邊熟悉的人變成的食屍者/活死人,雖然靈感來自於吸血鬼與小說/電影《我是傳奇》裡被病毒感染的怪獸,但絕對是原創。至於片中黑人主角被白人反抗軍射殺,劇情裡根本是誤殺,劇本與選角上從未考慮膚色,甚至原來設定的主角應該是白人,會找黑人演員來演。純粹是因為在極低預算下,他是所能找到最好的演員,但羅梅洛在最近的訪問中說了一個故事:當他們拍完片開車要去紐約找發行商時,他們從收音機中聽到,黑人人權領袖金恩博士被射殺,當時心裡就想,雖然這是件很糟糕遺憾的事情,但卻讓影片更有賣點,因為片中的誤殺變得不單純了,《活》片想不變成經典都難。

至於用黑白影片拍攝,以及沖印出來之後的粗糙感,羅梅洛表示雖然是因為預算的關係,但當時他也希望影片看起來粗糙些,讓故事有更真實的感覺。這或許是羅梅洛潛意識下所刻意塑造的成果。


《活死人之夜》 1990 年版中文預告。

重新借屍還魂 最後成為經典

不論是時勢造英雄,或是羅梅洛與魯索潛意識下,造就了《活》片的多層次意義,他們確實創造了「活死人」這個新電影類型;羅梅洛與魯索在《活》片之後拆夥,隨著《活》片的不斷在戲院與媒體「復活」,兩人都持續拍了幾部活死人系列影片,但故事與人物都互相無關。而活死人類型無論在美國與歐洲(特別是義大利),在 1970、80 年代也確實走紅了一陣子,但隨著科幻片與其它暑假檔期大片類型紛紛出爐,活死人類型,甚至整個殭屍恐怖片類型又逐漸走回 B 級片與獨立製片的小眾市場。

直到進入 21 世紀,隨著吸血鬼與末世論題材逐漸熱門,加上電玩《惡靈古堡》走紅,帶動了一系列電影;連帶殭屍/活死人結合末世論的新興次類型「殭屍末世論」題材的風行。不但讓羅梅洛的「活死人系列」被重拍,羅梅洛本人也重新掌鏡拍新片。這熱潮一直延續到電視劇《陰屍路》( The Walking Dead )成為美國有線電視史上最受歡迎的影集,「活死人末世」類型已經成為現在最走紅的類型片之一。

台灣也有活死人片


《 Z-108 棄城》預告。

或許有點多餘,但事實上台灣近年也曾出現過一部活死人片,由頗具爭議性的導演錢人豪,以當時還算少見的網路募資的方式,在 2012 年拍攝了《 Z-108 棄城》。雖然有各種不同原因讓這部片既不叫好也不叫座,但看在它是台灣首部,很可能是唯一一部活死人片,也應該是台灣首部靠網路募資攝製上映的長片,還有女模姚采穎很努力的演出,又是戎祥主演還身兼製作人的最後一部影片(之後都是客串演出),也算值得在台灣電影史上記上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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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外號電影馬,自小與電影結緣後,人生就脫離不了影、視、音,做過所有相關周邊行業,字幕翻譯、寫大綱說明、劇本、影評、翻譯出版過電影書、做過電影場記,甚至還去MTV打工給人介紹電影,也曾跑線採訪明星導演當娛樂記者,做過不只一個電影主題的電視節目,但就是沒有真正去拍過導過一部電影或電視劇,可說是最另類的電影界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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