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 50:暗影前方是否有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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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鐘50

今年是擴大舉辦的金鐘 50 週年,幾部公認的熱門優質戲劇《16 個夏天》、《出境事務所》、《麻醉風暴》、《妹妹》等都風光入列,硬撐起了 50 週年的門面。但與此同時,金鐘評審針對綜藝圈發出的失望之語,卻造成兩極化的反應,產業內外的心情竟截然不同,此事究竟該從何說起?

◎ 藏鏡人評審 真有口味偏好?

其實這次的金鐘爭議,早在入圍前就已有先聲,有趣的是,剛好是由綜藝圈大哥大王偉忠所發起。在金鐘公布入圍之前、中視邀王偉忠與沈春華展望金鐘 50 時,王偉忠就表示金鐘獎很難看把商業跟藝術作品擺在一起比相當不合理,他指出就像奧斯卡跟坎城影展的片子沒有人會拿來比;沈春華的說法比較溫和,她認為應該從觀眾的角度製作更多優質或流行的節目。

王偉忠的說法其實有待商榷,奧斯卡和坎城雖然各有明確不同的口味,但舉例來說,《暗黑冠軍路》就是拿下坎城也入圍多項奧斯卡的作品──雖然大家都知道這不是奧斯卡的口味,最後不可能得獎,但並沒有「不能一起比」的邏輯。剛頒完的艾美獎同樣告訴我們,美國電視也沒有在分什麼商業藝術,古裝史詩大片《冰與火之歌》、走鄉土劇商業鬥爭的《嘻哈世家》和關心社會議題的監獄劇《鐵窗紅顏》等,一樣可以同台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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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冠軍路》就拿下坎城最佳導演獎,並獲得奧斯卡多項提名

那為什麼台灣電視人會有如此強烈的「金鐘獎標準不一」、「應該要商業藝術分開」的想法呢?筆者認為這跟去年就指出的金鐘評審組成有關。每年金鐘評審都是一群藏鏡人,而過去的總召是沒碰過電視的電影導演虞戡平,今年又是影評人藍祖蔚,每次給出得獎理由的都是面目模糊的「金鐘評審」,大眾始終不清楚他們的底細,只知道評審的口味偏電影如同我去年依此可直接猜出最佳戲劇會給誰一樣),常常不是電視從業人員,且每年選出來都是偏向非商業劇

去年我就說過,比起艾美獎由電視從業人員評選,今年甚至更擴大可投票人數、講求大眾基礎的作法,台灣金鐘獎不但有過度精英化的組成,還有明顯的電影口味偏向,對於電視產業而言是疏離的,他們在意的是符合他們心中美學的東西,很少看見他們針對產業做出評析──就如同藍祖蔚對現今台灣綜藝的批評,停留在路人、網友層次的「難看」,卻無力從整體產業面作出反省。

於是激起台灣綜藝圈乃至演藝圈的同仇敵愾,為什麼詹仁雄說台灣綜藝末日大家只是默默同意,藍祖蔚講這話會讓同群人氣得半死,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乃因長期以來金鐘評審始終是高高在上的一群人,他們大多沒做過電視產業,也看不出他們對於產業的關心與付出,就跟蹺腿吃雞排然後在網路上冷言冷語、說台灣電視就是爛爆了不用救的網友差不多。

也難怪不少人表示,本週末最期待的不是得獎名單揭曉(反正金鐘評審就是玩自己的),而是評審名單的公布。

◎ 今年的口味偏好在哪?進步還是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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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熱門戲劇《 16 個夏天》、《出境事務所》、《麻醉風暴》、《妹妹》等都入圍多項,是否表示評審進一步向大眾口味靠攏了呢?

我個人看來不是,只是今年這幾部剛好兼具評審固定美學需求及觀眾喜好特質,所以看起來比較符合大眾口味。

事實上,整體看下來會發現,不說已經不玩了的民視,今年不但三立比往年慘,最大遺珠《徵婚啟事》更重蹈去年《熱海戀歌》覆轍,只入圍一個配角演員和燈光獎。由此看來,今年金鐘評審似乎以更嚴厲的手腕,懲罰他們心中的「愛情偶像劇」,遑顧實際拍攝的水平與對題材的深入辯證。《徵婚啟事》編導演俱佳,拍攝成果比起前述幾部戲絕對足以等量齊觀,最後竟落得這般下場。《徵婚啟事》的全面潰敗,多少能說明三立每年的不滿或許有其道理──畢竟愛情題材沒有絕對的好壞對錯,重點在於怎麼寫、怎麼執行。

今年評審強烈的題材偏好,比起往年有過之而無不及,對於愛情劇懲罰的另一端,則是強烈地扶植他們認為的「新題材」,除了今年很夯的「職人劇」,還特別獎勵了具推理色彩的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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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風暴》固然是執行面跟題材面都沒話講的好劇,入圍多項可以理解,但同樣具推理性質、評價並不整齊的《鑑識英雄》和《新世界》,也入圍多項主要獎項,實在令人難以平復。《鑑識英雄》的演員都是好演員,但因出身各有不同,演法有些南腔北調,竟然同時入圍男女主角,已經有些難以服眾;《新世界》更是前期就已執行不良,後期整個崩壞,還能入圍重要獎項,也難怪網友群起攻之。

支持新題材不是壞事,但支持到如此偏頗,怎不讓人覺得評審有種「既有的台灣劇種就是爛」的心態,所以只要是新的就是好?或是他們心中的一把尺真的絲毫不關心觀眾市場,也不關心執行面的好壞?甚至是因為分不出什麼樣的電視劇拍得好或不好(或是覺得好不好看並不重要),乾脆只看題材?反正他們也不用看完整部戲,只要看精華剪輯。

連原本就有一定評審群眾基本的艾美獎,都進一步向更主流民意靠攏了,台灣的金鐘獎究竟何時能與時俱進?今年公布評審只是嬰兒學步,未來如何納入更多電視從業人業甚至觀眾意見,才是獎項是否能更有公信力,甚至進一步對產業發揮力量的關鍵。畢竟一個產業的獎項,本來就是用來鼓勵相關從業人員,而不該只是反映幾個人的品味而已。

◎ 最佳新人 非戰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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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出色的新人演員方靖

再拿今年重新開辦的「最佳新人獎」從缺爭議為例,亦可看出為何金鐘評審小圈圈制有待改進。

受到過去幾年金鐘男主角的人選爭議影響,今年重新開辦「最佳新人」原是好事一椿,卻因為從缺,反而導致更大的不滿。難道台劇新人真的少到填不滿一個獎的入圍嗎?這似乎跟觀眾的主觀感知落差很大,畢竟台灣戲劇的現況是人才出走,新人輩出,隨手一撈都有不少新人出演的好角色,光是去年《妹妹》的安哲和《徵婚啟事》的方靖,就已艷驚四方。

台灣優秀的新人絕對沒有這麼少,問題其實卡在金鐘評審腦袋轉不過來,囿於每個獎一定要歸類到長劇或迷你劇的僵化思考,結果設出了一個非常奇怪的報獎標準:新人演員必須是在長劇中第一次演主角或配角,才符合資格;如果是在迷你劇或電視電影初次演出主角配角,不能夠報名最佳新人(若之前演過迷你劇/電視電影的主角配角,但沒有演過長劇,也不能算是有新人資格。)

舉例來說,去年演出《摩鐵路之城》女配角的歐陽妮妮,該劇是她第一次演出電視劇配角,但她演的是電視電影,所以不能報新人獎;假如她今年第一次演長劇的主配角,又會因為她去年已經演過電視電影的配角,所以不算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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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這遊戲規則,歐陽妮妮怎樣都無法報新人獎

這個莫名其妙的設計,完全無視現在的台灣影視現況。其一,台灣長劇若扣除向來評審特別眨低的三立民視,每年的產量驚人的少,又得是在這些少數的長劇中初次演出的演員,數量當然少。其二,就現況來看,電視電影或迷你劇,本來就是台灣新演員最容易進入發揮的舞台。現在的設獎標準竟然把出產最多潛力新人的沃土毀棄,甚至連出身電視電影、首度躋身長劇的好演員也不行,這種奇怪的報獎標準,造成符合報名資格的新人演員變少,而非優秀新進演員真的那麼少。

原本為了多鼓勵新進演員而設的獎,卻有一個摒除絕大多數需要此獎肯定的新演員的報獎邏輯,導致最後報名人數不足、入圍從缺這樣最差的結果,金鐘評審僵化而昧於現實的古板做法,怎不叫人氣結?

金鐘 50:暗影前方是否有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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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唸過台大外文、台大台文,都成了逃兵,現為自由寫手,從企劃編劇、影劇評論到採訪紀錄,只要是喜歡的東西無一不能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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