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的下午,颱風還沒進城,女人紛紛騷動。可能才從宿醉的床上醒來,或者走出了健身房的淋浴間,又或笑著要了一份英式早午餐,坐好了以後拿出手機,下意識地摸摸自己的頭髮。看著看著就尖叫起來,急著跟女伴分享:「王菲和謝霆鋒復合了!」一場還沒舉行的世紀婚禮,臉書上面都是喜訊。
女人總是喜歡王菲的,總是在心裡祝福她的。我們見到人就提起這件事,說著說著就看著臉書上面的文章。他們的風風雨雨,我們的欣喜若狂。他們的有始有終,我們的喜極而泣。
是吧,我們會激動的原因,不是因為王菲可以去愛了,而是因為那個人是謝霆鋒。不是因為我們喜愛他,是他還記得她,他們最後還是走到了一起。
我們想起自己。他們在一起的時候,我們才幾歲呢?看著他們公開牽手,以為互相喜歡就可以在一起。他們最後一次分開的時候,我們開始在外面過夜,吵架的時候就脫口而出:分手啊,你去找溫柔可愛的女生啊。
十一年了,他們分開了十一年。十一年之前之後,王菲嫁過兩次,謝霆鋒生了一對兒子。十一年可以做錯多少次?愛錯多少人呢?我們在不為人知的時候,掉過許多次的眼淚。想著自己做錯了什麼,到底哪裡不好。害怕自己就要愛了,那就代表快要完了。以為被愛情忘記了,不會有人喜歡太敏感的自己。
有好有壞,時好時壞。一個女孩長成了一個女人。有的人大功告成,有了相愛的運氣。有的人還在居無定所,從一個人的住處拉出了自己的行李,再搬進了另外一個人的房子。
我們看著他們,想起這幾些年來。多少說到做不到的事,多少要我們等可是等不到的人。最慚愧的是自己,竟然也成了說說而已的大人。心裡或者還有個最愛的人,可是沒有了回去的勇氣。「從頭開始」比「一開始」還難,要怎麼不說以前說錯的話呢?要怎麼不去想起那時候的後來,他怎麼可以過得好好的呢?
原來我們會喜歡張惠妹蔡健雅孫燕姿,是因為她們的歌;可是我們喜愛王菲,是因為她這個人,她總是聽從自己,總是比我們輕而易舉,去唱去愛,不唱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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