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撰文/劉孋瑩;攝影/林東亮
自今年年初起,媒體就充斥著 Netflix 與愛奇藝兩家境外 OTT 廠商進入台灣市場的新聞,甚至被形容是台灣 OTT 大戰元年,本土有線電視業者則是為了留住收視客戶,不惜將月費大幅近低,甚至出現 2.5 折的流血價。但其實早就有一位純本土 OTT 業者 LiTV ,以低月費、多選擇,一個帳號吃到飽,卻能多屏觀看電視頻道及 VOD 的優惠,取得了台灣市場三百萬會員。
2015 年 3 月才正式上線的 LiTV ,因為擁有最多正版戲劇影片,又有可以免費看片的優惠方案,除目前已擁有三百萬用戶之外,安卓手機 APP 也超過一百萬台灣用戶下載,而蘋果手機用戶也不用再等, iOS 版最快將會在五月上線。短短一年就有這麼好的成績,讓人對台灣 OTT 產業發展前景信心大增,但面對美國 Netflix (網飛)跟中國愛奇藝來台攻城掠地, LiTV 董事長錢大衛抱持一貫的氣定神閒:「我們是唯一在地化的 OTT 業者,在地化不是用字幕翻譯節目就算數,例如我們這個月收視最好的是豬哥亮的節目,外地業者很難跟我們拼這一塊。」
對於在地化的重視,其實是慘痛教訓換來的。當年擁有台大電機系學位的錢大衛,畢業後到美國留學、工作,與其他合夥人一起創辦美國最知名電視節目數位錄影機 TiVo 公司。 2004 年他離開 TiVo ,隔年在台灣創立了 TGC (替您錄)公司,想把在美國大受歡迎,用 TiVo 預錄節目的收視模式帶回台灣,讓消費者可以把自己喜歡的節目預錄下來慢慢看,遇到廣告還能快轉,但很不幸地, TiVo 在台灣並沒有如美國一樣成功,也讓錢大衛了解「在地化」有多重要。
原來 TiVo 的失敗不是在於介面設計或不好用,而是台灣人的消費習慣。當年, TiVo 總公司要求台灣也要用跟美國一樣的商業模式:按月收費,但台灣人不習慣月費,喜歡一次買斷。錢大衛說:「台灣消費者的習慣是:『你告訴我這套系統多少錢,服務多少錢,我一次買斷。』即使價錢貴很多,也願意接受,所以,把國外的東西原封不動搬到台灣是不會成功的。」有了失敗經驗, LiTV 非常強調在地化:「台灣消費者要什麼、喜歡什麼,我們就給他們,不管是商業模式、節目內容、使用習慣,全部都配合台灣消費者的喜好。」
目前 LiTV 最多人在看的,是在華視製播的《天王豬哥秀》, LiTV 擁有台灣獨家版權,且觀眾多半年紀稍長,也多居住在中南部,這與一般印象中 OTT 的使用族群不太一樣,錢大衛說:「我們的解讀是,年輕人設定給爸媽看,這也幫我們開拓了年長者的市場,我們甚至還到夜市做民調。」因此錢大衛根本不擔心外商,因為經驗告訴他,除了語言之外,還有更多文化的東西難以翻譯,在地化才是 LiTV 最無可取代的致勝關鍵。
為了更加了解觀眾, LiTV 非常關心收視率,台裡所有節目內容都有收視率統計,不管是頻道或 VOD 的節目獲利拆分,全部都是按照觀看時間來計算。他們更堅持一定採用正版,不會隨便宣傳,就算是預告片也一樣,不會因為 Youtube 上有預告就隨便去下載:「一切用電視台的思維來做,以最高標準來做,以免未來有疑慮。」
錢大衛是科技人出身,因此以科技創新的概念來轉作媒體,將 LiTV 定位成以技術為基礎的媒體公司,這也是他們跟其他 OTT 服務最不同的地方,資本額只有兩億,但其實在技術開發上,早已經燒掉 20 億,因為一開始,他們就選擇了最難的部份開始做:「大部分人做 OTT 是從手機介面開始做,因為只要做一個蘋果跟安卓系統就可以,不太需要硬體或技術,但我們一開始就決定, LiTV 要在電腦、手機和電視上都能收看,因此技術層面非常複雜。」
LiTV 花了 2 年時間,陸續與十幾家電視製造廠商合作,推出內建 LiTV 智慧介面的電視,同時也跟電視盒廠商合作,幫助廠商處理技術問題,達到雙贏結果。
借助強大技術能力, LiTV 創造並結合多種不同獲利模式,提供服務:
- 廣告制:在 LiTV ,不付費只能看戲劇跟綜藝,就是影片開始前,要先看廣告才能看影片,中國和 YouTube 都是採用這種模式。但此模式看不到動漫、電影跟幼兒節目以及線上電視頻道。
- 會員制: 是LiTV 最主要的獲利來源,會員以包月的方式,每月付固定費用就能收看所有節目。目前定價是 199 ,比有線電視還便宜。
- 計量式:像過去的 DVD 店租售模式,每月付費就能看一定數量的影片。
- 電視頻道服務:這是 LiTV 的致勝武器,也是許多外來 OTT 廠商做不到的,像是新聞台直播、博斯體育台等,現在已開了 70 幾個頻道,下個月會增加到 80 多台頻道,包括年輕人喜愛的「愛爾達運動頻道套餐」。頻道一定要付費,當中插播的廣告則是 LiTV 的廣告,每月跟頻道商拆帳,大家都可以收到錢。
既然有如此強大的技術做後援, LiTV 的收入自然不只是會員費而已,例如在直播頻道服務裡, LiTV 就會將原本電視台的廣告時段做更多利用,錢大衛說:「這樣廣告才有價值,這是一種創新,創造新的收入;然後還有電子商務,我們在技術上已經都做完,播影片時,電商的東西就會跑出來,達到廣告效果。這個出來之後,會帶動很多新的商業模式,不用只靠消費者付費、或是靠廣告賺錢,還有很多新的方式,這叫加值服務。」因此也可以說 LiTV 正在定義所謂的「 OTT+ 」。
LiTV 的技術運用與開發,也不單單只是幫助公司營收而已,錢大衛表示:「 LiTV 不只是新媒體,也是新的技術供應服務商,做硬體也做軟體。」錢大衛強調,做內容的人專心做內容就好,只要授權給 LiTV ,其他一切交給他們去做,甚至行銷廣告也是這樣的概念, LiTV 將網路行銷廣告交給雅虎去做,自己不做廣告,但卻為廣告商提供技術顧問,解決技術問題。錢大衛說,客戶有任何需求, LiTV 就幫他解決,提高技術門檻。
LiTV 的另一個特色,是會幫熱門影片做宣傳,且是在電視台以外的管道上,下大量廣告預算,以《瑯琊榜》為例,當時 LiTV 在電影院、 7-11 及全家超商的電視牆,以及全台八十幾個戶外電視看板播放宣傳影片,甚至在網站下關鍵字、臉書宣傳等,這幾乎是一般電視台不會做的事情。錢大衛指出,「有些內容商會擔心 OTT 業者會不會影響到他們的利益,其實根本不會,因為 LiTV 的播映比電視台晚,訴求的對象是無法看到電視台第一手影片、或想再重看一次內容的觀眾,因此是擴大整個市場規模,共同拉抬劇集的整體收視率,讓大家一起獲利,創造雙贏局面。」
至於最近大家都在講的原創內容, LiTV 是否也會跟上這股熱潮?錢大衛說, Netflix 做原創是因為他們拿不到全部好萊塢內容,中國的三家龍頭 BAT 則是靠這些來搶市場,目前原創內容不是 LiTV 最該做的,最該做的是處理技術問題、協助客戶,藉此增加更多客戶量,讓一起合作的夥伴獲利。錢大衛指出:「 OTT 不應該單打獨鬥,我們可以出資一起拍片,大家一起創造收入,但我不會去搶他們的事情做,大家各司其職。」正是這種開放態度,讓錢大衛跟許多原本可能的競爭對手成為合作廠商,一起開拓市場大餅,創造更多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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