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這種故事有兩種方法,第一種就是弄個一定會超級理想的總裁戀,但是這故事拍成電影也一定爛死,所以到達完美愛情境界的最高指導法則就是讓愛情跑最高點,然後給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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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美學價值」在過年時候通通可以丟在一邊了,只要是有搞笑,有周星馳,有大明星,你拍得再爛再不堪,我們都願意照單全收,反正是過年,我們都豁出去了啦!
對,暢銷,有錢要使鬼怎麼樣還得拿命賭一把,但是人用錢就很好控制了。對於暢銷書的版稅我沒什麼概念,但若是拿當今全球最紅舞曲類型「EDM」水漲船高進而開出的巨額 DJ 演出費來看,的確是可以僱用好幾位「代筆/幽靈/影子製作人」。
這類似一種「在家附近巷口遇到偶像」的微朝聖舉動,其實又不是那麼自然。比方說,若你曾站上過搖滾演唱會舞台或派對的DJ台,從觀眾正面向下看,很容易會發現一件事:台灣人在音樂演出現場不太跳舞的。
她樂於與書合照,這類照片少說也有上百張,她最喜歡的系列,正是攝影師 Eve Arnold 為《老爺》雜誌(Esquire)所拍,穿著白長褲黑上衣的她,縮著腳窩在沙發上閱讀《尤力西斯》,背後露出書架一角。鏡頭裡的夢露,自然流露,一點不造作。
差不多也是這時期開始,你幾乎不會在綜藝節目裡看到山田孝之。就算偶爾為了宣傳出現,或是在首映記者會之類的場合,山田的談話絕對是簡短而自我。當然,對於媒體來說那實在是很難發新聞,不過私底下的山田孝之真的是這樣嗎?
談音樂教學,我們花多少時間打通「聽」這個環節?推舉著要選出一代又一代唱片歌手的選秀節目,毫不自覺地紀錄參賽者幕後練歌全是上YouTube,整季沒出現過一張實體。評審繼續要求他們要注意細節,可節目裡伴奏的編曲與專輯天差地遠。
為什麼這件事這麼糟呢?如果因為不客觀的一篇評論,誤聽(或誤拒聽)了一張專輯,那可不是「啊那我再重聽就好」這麼簡單:因為那代表著從一開始,你就根本沒去思考你想要聽什麼。這點最危險。
討論音樂產業在幾個平台出現後成了顯學,各界交相檢討令它簡直體無完膚,身為多年的從業人員,雖然也湊熱鬧碎嘴了幾句,心裡畢竟還是挺過意不去,怎麼說,裡頭有這麼多青春的記憶,怎能說忘記就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