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2 日下午兩點,文化部終於舉行了讓人望眼欲穿的「如何落實電影法第 13 條,促進全國電影票房系統透明化」公聽會,雖然僅僅只有兩天的通知時間,但現場竟然到了近兩百位關心此議題的各方重要人士,整場公聽會由鄭麗君部長親自主持,率領相關局處長回答各方問題,誠意十足。
娛樂重擊在現場提出質疑,根據電影法 13 條與 21 條,如果電影映演業者(就是戲院)沒有落實電腦統計票房系統,提供票房資料,文化部是可以警告甚至處罰的。鄭部長坦言,其實文化部與戲院公會,已經遵照電影法第 13 條,自 6 月起,影視局在每天下午兩點,就會收到戲院公會回報的前一天各戲院票房數字,並且建立資料庫;自收到數據以來,近兩個月的票房收入約 25 億新台幣,因此已經完成 13 條要求的「建置電腦票房統計系統,並提供票房統計相關資料予中央主管機關及其指定電影相關法人、團體或機構」。但鄭部長也表示,至今這些數據未公開有兩個原因,一是希望透過公聽會取得共識,確定「指定電影相關法人、團體或機構」是哪個單位;另外,鄭部長了解外界對於戲院公會回報的數字仍有疑慮,因此也希望透過公聽會,吸取各方意見,如何更落實票房透明化。
針對目前戲院公會回報前一天票房數據的方式,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董事長朱延平就表示,想當年他拍片時,為了確認票房,就已經派人監票並用電話回報,結果監票人還與戲院勾結,他還必須經常換人監票,朱大導說:「我們從過去用電話、傳真,現在都有電腦了,怎麼還是用人力回報?」現場不論學界或是業界,也都紛紛質疑為何不能與戲院售票系統直接電腦連線,現場更有記者提議,既然全台約八成戲院,都在三大連鎖戲院之下,為何不直接連線這些戲院,至少能提供一個大概且較確實的票房數字供參考?
但戲院公會理事長張中周卻表示,這是商業行為,票房數字與他們回報給片商是一樣的,若是各方有任何質疑,歡迎來查,並且強調,各家戲院售票系統不同,一旦連線遭到駭客入侵怎麼辦?戲院公會甚至在公聽會上發表一封公開信,表示「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內容(指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18 條),為確保市場競爭之權益且涉及商業機密,主張不對外公開各家戲院票房數據。」不過鄭部長針對戲院公會這個說法,在公聽會上表示,因為票房數據對公益有必要,因此不在此限。
公聽會經過兩個多小時的踴躍發言後,由鄭部長下了「先求有再求好」的發展目標,並且確定了將指定「國家電影中心」為其「指定電影相關法人、團體或機構」,由電影中心公布票房數據,分成兩部份分別提供以會員登記方式的相關產業者與大眾,另外將原來下午兩點的回報時間,將與戲院公會協調是否能提前到中午十二點;至於未來,在法令上將會嘗試增加電影法施行細則,更加明確如何落實票房透明化,而統計票房的方式,則將朝直接連線售票系統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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