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馬成驚馬?看獎後盤點爭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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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馬大圖

金馬52台灣電影《刺客聶隱娘》(左圖)、《醉 · 生夢死》(右圖)大獲全勝!

金馬 52 已圓滿落幕,相較於去年台灣電影只得兩獎的慘狀,今年台灣電影靠著《刺客聶隱娘》、醉 · 生夢死幾乎大獲全勝,照理說是豐收而歡欣鼓舞的一年。然而奇妙的是,台灣少得獎被批「胳臂向外彎」,今年台灣多得獎沒想到一樣被批(也一樣又掀起支持與反對兩造論戰),究竟每年金馬成為驚馬,背後真有那麼多可以罵的點嗎?一切可能還得溯源談起。

金馬獎自成立以來 始終是與政治的共舞

正如充滿政戰寓意的名字一般,金馬獎最初的成立並不是真為了獎勵電影藝術,而是與中影一般,就是花大錢進行政戰宣傳的策略。因此它充滿了各種有利國民黨政宣的設計,比如說現在大家已經很難想像的,它原本只接受國語片,成為國民黨獎勵外省國語文化、打壓台語本土文化的工具之一。同時,凡是以抗戰為主旋律的影片拍得好必定得最佳影片,拍得不好也會另設名目,必定獎勵之等等。詳細的傳奇故事,楊力州導演的新片《我們的那時此刻》將娓娓道來,預計明年上映,大家千萬別錯過。

金馬獎的身世,剛好說明了政治與藝術往往不是輕易能夠切割的,在用「藝術凌駕政治」的政治正確來為金馬獎辯護的同時,正視金馬獎實際存在的政治問題,其實不是壞事。也只有正視了之後,才能清楚看出近年來金馬獎為藝術服務,究竟是否真的完全超然物外。

金馬獎 vs. 台北電影節

陳建斌組圖

去年2014年台灣電影在金馬獎表現慘淡,陳建斌(左圖)一人就抱走三座獎,看看台灣小將KANO(右圖)表情有多苦啊…

九○年代可說是台灣電影谷底,而於此同時金馬獎開放了中國電影參與,自此常常台灣在金馬獎上被「強國」壓著打,每年多少都會出現一次「年經」討論:為什麼金馬獎都不頒給台灣人?意義在哪?而這樣的疑問,就在 2014 年台灣電影在會內只拿了兩項獎(還包括《 KANO 》顆粒無收)、中國電影《推拿》大獲全勝、中國男演員陳建斌一人拿了三獎的狀況下被推至高峰──為什麼台灣要傾全國之力去表彰中國的電影與電影人?真有這個必要嗎?

當然,只要是稍微及格的影迷就曉得,金馬獎長期有香港電影參與,在開始中國參與之後它更擺明了就是要當華語界的電影獎共主,而且以其藝術品味拉開與金雞金像獎的距離。然而在電影工業不振的情況下,台灣電影當然還是需要自己人的關心與獎勵,而台北電影節的台北電影獎就顯得愈益重要,甚至為了因應台灣電影現況,兩百萬首獎打破了劇情片和紀錄片的疆界,就為了讓認真優秀的台灣電影工作者都能夠獲得應有的殊榮。

因此「金馬獎為什麼都不頒給台灣人」往往引起各說各話的狀況,支持金馬繼續開放的影迷及工作者會直接說明,已經有台北電影獎是辦給台灣自己人玩的,金馬獎需要有更寬廣的視野,才能有更大的文化影響力。反對金馬獎華語共主思維的人,會認為由國家出資的最高階電影獎看重華語忽略本土,其實是當年大中國思維的延續,今天的台灣能不反嗎?金馬其實亦是轉型正義的一部分。

兩邊基本上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彼此沒交集。就我個人來看,我必須說過去與現在雖然無法切割,但時間真的很偉大也很離奇,同一件事和思維在不同的時代做,往往就有了不同的意義。早期金馬獎確實是在大中國思維下想當華語共主,但又跟中國是敵對狀態,所以只有港台參與;但在歷經八、九○年代解嚴後,納入中國電影的思維,不見得只是大中國思維的延續,而是在這段期間台灣確實具有兩岸三地娛樂及文化的優勢地位,在台灣紅的東西才有紅遍兩岸三地的良機。九○年代中金馬獎的開放,於是不見得只是大中國思維的「由上而下」,它也有根據實際狀況如何進一步運用這個獎發揮最高價值的「因地制宜」,事實上開放後摸索了約二十年,金馬獎確實也漸漸有所改變、成長,近年品味也愈趨穩定,它未來會長成什麼樣子,其實還是值得期待,也不失為台灣最後一個發揮品味優勢的舞台,也是難得能自外於西方影展的東方觀點發聲──即使立意可以除魅,但這並不見得代表現在的金馬獎沒有定位問題需要檢討。

奧斯卡、坎城或是日舞?

我們便先從藝術價值說起好了,近年來電影藝術成就絕對是金馬獎的主旋律,也是支持人覺得開放所能帶來的最好價值之一,就是單純獎勵拍得好的電影,在沒有意識形態審查與包袱的情況下給出最純粹的藝術評價,還電影一個乾淨的「公道」。當然,這件事之所以這麼有意義,還是多虧了現在的中國是個「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極權變態國家,台灣的自由品味還是讓人比較能信任。

不過即使同樣是以電影論電影,其實不同的電影獎/影展還是會有不同的取向。眾所皆知,美國奧斯卡就是擁抱群眾基礎的電影獎,以從業人員的投票制來決定最後得獎者,因此就算是真的拍得很好、但口味偏小眾藝術的「冷門」片,在奧斯卡最多能夠闖進入圍名單,卻絕對無緣大獎(如《南方野獸樂園》或《世紀教主》等)。

世紀教主

菲利浦·西摩·霍夫曼演出《世紀教主》叫好,但這部片題材卻無緣奧斯卡獎!

相對的,美國其他影展與電影獎如日舞獨立精神獎翠貝卡等,都因此與奧斯卡走不同路線,而且即使同樣是擁抱獨立精神,不同的獎之間都有不同的核心價值,並形成不同的趨向口味。

歐洲三大影展則走的都是專業評審團制,每年由一小群專業評審(包括名導演、名演員、名製片等等)討論決定電影的優劣,相對於奧斯卡,算得上是菁英品味,重視作者論與個人風格。而三大影展中,一般認為柏林偏好政治議題,坎城則對於藝術、實驗性強的電影接受度最高,近年來這個突出的特點似乎漸漸讓它凌駕於威尼斯、柏林之上。

因此從小圈圈評審團制來看,先天上就已決定金馬獎走的必然是菁英路線,重視作者論與藝術成就,而非具有大家要有一定喜愛度、兼具藝術與商業性質的作品。當然金馬獎的小圈圈評審團制當然是歷史之惡而不是為了電影藝術,卻意外地註定了在既有的框架下,金馬獎自然更容易向藝術影展/電影獎靠攏,而這也是台灣辦這個獎之所以有意義的原因──台灣的品味在華語仍是比較被高度肯定並容易產生影響力的。

有趣的是,開放以後的金馬獎,雖然一直都仍是評審團制,前後兩任不同主席焦雄屏侯孝賢之間,當真出現有趣的分野。焦雄屏在任期間,明明是評審團制的金馬獎,卻會選出如《功夫》或《色戒》等商業或兼具藝術商業的最佳影片,讓它的定位更接近奧斯卡。但侯孝賢接任以來,金馬獎則愈來愈向藝術影展靠攏──於是當年台灣新電影的打手梁良再次面對他的老對手──被他視為台灣電影毒瘤的侯孝賢,他怒斥今年金馬獎分明不當奧斯卡卻要去當日舞,言下之意頗為痛心。

功夫組圖

也曾有兼具商業及藝術的片子,在金馬獎受到獎勵,如左圖:《功夫》、右圖:《色戒》。

這裡需要釐清的至少有兩個問題,其一是金馬獎是否真的愈來愈向藝術靠攏排擠商業片;其二是當奧斯卡和當日舞之間,是否該當奧斯卡而不該當日舞?

許多人言之鑿鑿的其一,我個人看來其實未必那麼落實。許多人拿《功夫》、《色戒》、《投名狀》作為例子,認為現在的金馬獎不再選出這些大家喜愛的影片,但我必須說如果這幾年有片子像《色戒》或《投名狀》一般成功鎔藝術商業於一爐,很難說金馬不會給予肯定。但實情是,現在的中國電影市場幾乎是全球最商業化全然向錢看的電影市場,連陳可辛這樣過去藝術商業兼俱的導演,現在的新作《親愛的》都比較像是純撈錢用。這樣的先天不足,可能導致這幾年狂飆之下的中國電影賣錢有餘,商業片成熟速度亦有餘,但比較缺乏看完後還有回味反思的餘地──而即使是奧斯卡,最佳影片也絕不會頒給這種所謂純爽片的。

換言之,與其說金馬獎這幾年愈來愈向藝術靠攏,不如說金馬獎近年來一直致力獎勵有藝術成就的電影,而這幾年只能肯定說沒有商業片達到金馬認為該給大獎的水準,至於如果有一部藝術水平超標的商業片金馬會不會給獎,其實仍在未定之天。

我的少女組圖

受到觀眾喜愛的電影如《我的少女時代》(左圖)、《屍憶》(右圖),卻很難得到金馬獎肯定!

其二則可以說暗藏弔詭之處,奧斯卡和日舞就是路線不同,不會有人說奧斯卡比日舞值得尊敬,也不會有人拿奧斯卡的標準去要求日舞。但那是因為美國已經有奧斯卡了,再要一個奧斯卡要幹嘛?

但就台灣實際的狀況,則是長期偏重藝術的電影圈似乎離一般觀眾越來越遠,一般觀眾喜愛的電影,總是得不到像樣一點的肯定──別跟我說台北電影節,台北電影節也沒有要給《屍憶》或《我的少女時代》獎啊!台北電影節會看中的片跟金馬基本上還是同一脈絡,換句話說,即使台灣有金馬獎、也有台北電影獎,但能得到肯定的電影似乎都是「同一掛」,而這一掛說穿了,有時候跟一般觀眾的口味相差甚遠。沒有人說一個電影獎一定要為大眾服務,但台灣商業片都快死光了、極需要催生鼓勵優秀商業片的氛圍下,卻仍然沒有任何一個電影獎是在意群眾基礎的,看得觀眾都比電影圈還急了,自然拿金馬當箭靶。

換言之,為什麼每年金馬都會掀起「過於藝術、脫離觀眾」的爭議,其實問題可能不在金馬獎本身,而在於台灣整體電影產業與環境的獎,幾乎都是還是獨尊藝術片,對於商業片沒有能力給予適當的臧否或肯定。所以就算金馬本來就鐵了心要走藝術路線、既有的框架也讓它該往這條路發展,每年還是會有一大群觀眾對金馬的結果冷感或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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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馬成驚馬?看獎後盤點爭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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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唸過台大外文、台大台文,都成了逃兵,現為自由寫手,從企劃編劇、影劇評論到採訪紀錄,只要是喜歡的東西無一不能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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