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欣專欄/少了「偶像」這項商品 我們真的沒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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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十幾年來,偶像在台灣,一直要背負著「腦殘商品」的原罪,必須重複演情愛泡泡糖劇、身兼起夢幻情人的任務,還有如政客選舉、跑遍各地求個眼緣,但如此這般,仍脫離不了我們偶像業如傳統代工業般的黃昏處境,在國際偶像登門踏戶,視台灣如腹地的多年之後,少了偶像,台灣會少了什麼?

飛輪海首張同名專輯1

▲飛輪海已是台灣上一個紅到婆婆媽媽都認識的偶像團體了!

不知道有沒有人發現(就算沒人發現也沒什麼奇怪的),我們的偶像數量變少了,產業鏈斷節,比起五到八年前,歌壇有不少偶像團體(如飛輪海、 Lollipop F )、戲劇圈大量的偶像小生(如賀軍翔鄭元暢等),如今目前除了資深一輩的「外銷」演戲,國內的幾乎只剩下 SpeXial 這個團體隨著《終極一班》的偶像劇系列而走紅,其他的團不是沒紅,就是分崩離析。畢書盡在入行十年後才磨出頭,而且在這中間,受到的冷嘲熱諷沒有少過。台灣戲劇界偶像小生斷層,沒了舞台,目前規律量產戲劇的只有三立電視台,在台灣其實偶像就算產出了,能發揮的機會也不多。

◎ 偶像就是要拿來罵的嗎?

其實這十幾年來,偶像在台灣,一直要背負著「腦殘商品」的原罪必須大量演男女情愛泡泡糖劇、身兼起夢幻情人的任務,並且在舞台上要又唱又跳,還被罵走音或舞步亂,基本上,通常會被人酸是花瓶一枚,或中年時被看衰過氣,因此我訪問的偶像中,多數都會說:「要從偶像界轉型。」的確,是沒有多少人受得了一直被人看為輕鬆獲利的花瓶咖,講什麼都有被酸的風險,或被當成騙少女錢的傢伙。

但為什麼日本與韓國、甚至是中國都在積極培養偶像,甚至被當成是產業榮景中必須的一環?在日、韓演藝圈,偶像是被嚴格訓練與控管沒錯,但這是全民有共識與默契的「重要商品」,他們的偶像進可攻、退可守,可以主持節目、可以演出精緻戲劇,讓他們的偶像在《來自星星的你》這類偶像樣版劇之外,還有社會寫實劇可以參演,不致打成花瓶後無法翻身。

來自星星的你

▲韓國偶像不只是花瓶,演技依舊有很好地發揮

◎ 在台灣,「偶像」是個過勞死的行業

反觀我們的「偶像」,很容易不小心就走成「死路一條」,基本上在台灣,「偶像」就是個過勞的行業,你要跟政客選舉一樣,勤跑基層,剛入行北中南跑不完、又握不完的手,除了愛情劇、家庭劇外,沒有什麼角色可以給你演、你也沒節目可以主持,你只能不停地打歌、商演、不斷地「 On The Road 」巡迴,讓所有人對你有「親切感」,你還要不斷地 PO 文分享生活點滴,讓所有人好像都能有你的「陪伴」,台灣當今的偶像是每天都在選民代或里長一般,不斷地日以繼夜「維繫感情」,但很難有自己實質的代表作,說穿了,如同早期在做雨傘、皮鞋等傳統加工業在維持偶像的一點生機,卻跟台灣多數的行業一樣,無法升級轉型,別國的偶像已經撲天蓋地,各有各的神主牌、各有其位時,我們的偶像還除了他的「青春期」,哪裡也去不了

◎ 商人隨文青風起舞 偶像被邊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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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pu Lady 近期正因唱片公司喊出殘忍的團員淘汰賽而備受壓力

其實,我們偶像的產業鏈,除了製造端外,其他的鏈條都斷掉了,沒有綜藝與戲劇的哄抬,你入行之後,只能隨人顧性命,如「 Popu Lady 」入行多年以後,還要靠解散踢團員來炒作最後生機,「 Dream Girls 」紅了郭雪芙後,人們都看清這場機制已成,剩下的路不多,多數人就西進大陸去試鏡,逐漸消失在你我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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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ream Girls 在郭雪芙走紅後,很少見到團體活動,團員也近乎形同陌路

但我們為什麼不能少了偶像這環節?就算台灣這十年來的文青風潮,讓許多偶像都依附在文青形象上作發展,或刻意找文青領袖來寫歌,拍文青喜愛的 MV ,或刻意把藝人素人化,來營造清新風。

表面上,我們好像不需要偶像了,只需要文青界的意見領袖與 ICON ,觀眾各自拜其神主牌就好。但一個具有競爭力的娛樂產業是非常嚴苛的,需要生旦淨末丑都有,而偶像更是一個專業與細節操作的產業,從產品設定,到執行的精準與完成度,都必須長年的幕後操盤手歷練才出得了商品,如今我們少了偶像這塊,從業人員的專業度也將逐漸磨損。

◎ 沒有偶像,就無法創造娛樂業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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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偶像團體 BIGBANG 不但音樂上受關注,時尚品味也是大家模仿關注的對象

首先,你沒有偶像,就無法創造娛樂業的高度,其實造型這塊,我們流失了很久,從早年香港四大天王,是香港時尚的刺激帶著我們 80、90 年代的唱片公司快速成長,當時大量接收到國際時尚資訊,知道偶像這商品,時尚定位的高度不能少,於是你可以看到當時張國榮梅艷芳的全盛期,以時尚帶領思考的氛圍,並不輸給現在的韓國領頭羊 BIGBANG ,當時包括丘丘合唱團陳淑樺都有其時尚高度,帶領著舞台上的風潮與氣勢,香港熱後,台灣轉向發掘星馬歌手,我們又回到民歌那塊的服裝思維,到今日則吸取國外的斷簡殘篇,成為國外藝人形影的延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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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 年代台灣最成功的男子團體 F4 ,因演出《流星花園》出道大紅

我們老早就失去了做偶像的本事,90 年代靠《流星花園》帶起的偶像劇風潮,帶出一大票偶像,但如果你還記得,當時 F4 雖是飾演富家子,在服裝與家具細節的考究下,仍然不能細看,當時我們就已經困在資金的問題上,更坦白點說,當時認為偶像劇其實就是大量造夢,夢的細節就難以顧及。《薔薇之戀》是另一盛期的開端,漫畫的氣氛做足,滿足了台灣對偶像的長年缺憾,然而在韓國更精緻的偶像劇出產後,我們就呈現一種自動退場的半棄守狀態。

◎ 一直有得靠 就不想做麻煩又花錢的偶像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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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推出小鮮肉團體 TF BOYS,效法日、韓從小培養偶像生力軍

老實說,我們演藝圈也瀰漫了「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氣氛,出產者無法心一橫徹底做偶像,從早年歌壇推出張信哲到後來的王力宏,我們都要拿讀書人做包裝,到現在看到了韓國、甚至中國製造 TF BOYS 的壓力,試圖跟上國際腳步,但製造偶像的技術、環節與人才,我們早已失去,最後只能由別的市場來接收我們的偶像半成品,會走到今日台灣偶像幾乎滅頂消失,其實是因為我們一直很好命,沒有真正面臨韓國當年整體末路的危機,讓他們認清除了製造大量可以外銷的偶像,不然光靠內需無以生存,而我們心態上如今有西進大陸的商演可靠,偶像這外銷利器,其實會不會也像我們代工製造業一樣,進入無法產業轉型的「黑夜」?畢竟,有得靠,人總想圖清名,沒得靠才有鐵打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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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多年寫樂評也寫電影,曾當過金曲、金音獎評審,但嗜好是用專欄文偷渡點觀察,有個部落格【我的Live House】,文章看似是憤青寫的(我也不知道,是人家跟我說的),但自認是個內心溫暖的少女前輩(咦?),著有《反派的力量:影史經典反派人物,有你避不開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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