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台玉專欄/民視新聞台遭TBC下架,到底是商業行為還是政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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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新聞台5/4日遭系統台台灣寬頻通訊(TBC)下架

五月四日(週五)凌晨起,民視新聞台遭系統台台灣寬頻通訊(TBC)下架事件,因為民視本身是擁有發言權的強勢媒體,不論是訴諸消費者權益,還是自製的政論節目或新聞台的採訪報導,將事件導向到中國借力打壓的政治事件,加上台灣媒體一向不太喜歡報導同業新聞(免得下一次自己成為新聞的主角),以致於大部分的新聞都省略了問題發生的基本資訊,關心事件的消費者難免霧裡看花,這篇報導希望藉此讓產業更被理解,更有助於問題的釐清。

本篇文章並沒有採訪民視或 NCC(*僅有採訪 TBC 的 法務長(兼發言人)林志峰),做所謂的「平衡」報導。一來民視已有充分的發言管道(包含民視的聲明),二來 NCC 已經做出的懲處代表了執法的態度,這篇對 NCC 的處理也沒有意見,只希望在不引戰的理性情緒中,把這個下架事件的故事說得更清楚明白。

關於此事件的歷史和背景資訊:

一、 TBC 是經營區域涵蓋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以及台中市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MSO),目前擁有七十幾萬訂戶,約佔全省有線電視訂戶的 13-14%。

台灣目前共有五大有線電視系統台,包括凱擘(蔡明忠個人持有)、台固(富邦台哥大)、中嘉(安博凱基金)、台數科和 TBC,及一些小的獨立系統台,大部分本土的系統商都兼營頻道上架系統的代理商業務,這也是台灣有線電視生態產生寡占或壟斷疑慮的根源。

二、TBC 早年由美商凱雷經營,後來轉賣給澳洲麥格里,目前由新加坡的亞洲付費電視基金APTT)經營,2009 年時,凱雷因外商身份對台灣系統生態不夠了解,於是委託練台生(年代集團董事長、經營獨立的有線系統台並代理十幾家有線頻道)負責採購 TBC 所有上架的頻道,TBC 本身並沒有經營頻道代理業務。

1997 年中先後開播的民視無線台和新聞台,相較於 1993 年就進入有線頻道市場的三立、TVBS、東森(力霸友聯)等家族頻道,晚了四年的民視一直在頻道上架費收取上處於劣勢(當年 240 元的頻道授權費,民視相對其他有線家族頻道一直是分得最少的一家。),TBC 透過練台生負責採購的民視新聞台一直是免費的頻道,至於在其他系統台的上架費是多少?因屬於各台業務機密無從得知,唯一肯定的是基於歷史因素,相對低於更早創立的其他頻道家族,這次發生下架事件,主要就是民視不想繼續免費提供,除了新聞台一戶開價兩元的上架費(TBC 因此將增加一個月約 150 多萬、一年 1800 萬以上的預算),並希望綑綁民視無線台的兩個數位頻道「民視第一台」及「民視台灣台」,並定頻於第 151 台和第 152 台同時上架。

TBC 來說,今年的無預警漲價,以國際公司的經營慣例,沒有編列年度預算的支出將無法向股東交代,希望談判能建立在下一個年度執行的基礎上,最後基於 NCC 的協調要求,仍在今年提出了一個價格,因為達不到民視的期望最終沒有被接受(因此對報價保密),以至於談判破裂。

三、有線電視頻道和各系統台的合約談判,目前都是一年一簽於年底換約,去年117日展開的續約談判聯繫,直到 11 月 21 日民視開出新的續約條件後,雙方經多次協商和郵件往來,NCC 也一直介入協調,直到五月初談判破裂,NCC TBC 罰款,對民視採口頭警告所依據的法源是:「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五十三條(註一),認為 TBC 有損收視戶權益而開罰,並責令協商期限內不得斷訊,民視則依「衛星廣播電視法」類似條文責令改善,雖然兩邊都做了懲處,一個罰錢一個口頭警告,看得出 NCC 執法有輕重差別,至於為什麼本文不做揣度,但對 TBC 來說,談新約慣例的臨時授權民視只到五月三日為止,為免因未取得授權而播放將觸犯刑法,法定負責人冒著可能要坐牢的風險,只能下架斷訊認罰,以後再提行政訴願來釐清責任歸屬。

圖片來源:中央通訊社

民視新聞台下架後,TBC 目前以上插播字卡向收視戶說明的方式處理,如果談判一直沒有結果,TBC 表示已經於 月 18 日行文 NCC 將以同質性頻道「三立財經新聞台」上架取代(註二),以維持原本的頻道數量不變,最後結果將取決於 NCC 的同意與否。

NCC 目前的調處態度是,民視如果下架就是損害收視戶權益,即便 TBC 補上如三立財經等同質性頻道也不被接受,所以會採連續處罰,對此 TBC 表示將採行政訴願尋求救濟,並提醒 NCC 的執法,可能會因此讓其他擁有有線頻道的無線台產生期盼,在明年引發台視(非凡)、中視(中天)援例跟進民視綑綁無線數位台定頻上架的可能性。

TBC 不再委託採購頻道,民視不再由代理商出面上架,少了居中斡旋,系統台直接和頻道談判,是不是談判失敗的原因?

去年十一月系統商凱擘放棄頻道代理業務後(註三),原來代理的東森、緯來等頻道找了其他代理商,只有民視沒有再找新的代理決定自己談,少了代理商居間斡旋,雙方沒有緩衝餘地,有可能是談判破裂的部份原因。

TBC 表示,在第一次參與 NCC 居中調處的協調會裡,民視董事長郭倍宏向 NCC 洪貞玲委員直接表示 TBC 與會代表層級不夠沒有資格談:「請小英總統直接找郭台銘(TBC)、蔡明忠(凱擘、台固)來跟我談啦!」 可見民視的態度是想用升高衝突來達到談判成功的目的,後來談判破裂後往政治訴求也就可以理解,也因為民視將事件上升到政治打壓,TBC 也因此作出了相關回應(郭台銘與公司經營無關)。

除了 TBC,其他系統台也都處在換約期中,為什麼獨有 TBC 發生下架事件?

主要原因是:目前只有 TBC 一家只上架了「民視新聞台」,其他系統業者在綑綁的三個頻道中,有的全上了(例如凱擘、台固,因為本來就同時是民視的頻道代理商,全上很合理。)有的上了一加一共兩個頻道(如中嘉,換約時就同意再加一個頻道),但對 TBC 來說,一下加兩個新頻道並要求定頻,通常 151152 這類頻道,系統台還能收取一台約一元的上架收入,一來一往間,等於 TBC 面臨所有系統商中相對最嚴苛的續約條件,加上民視完全不退讓,也不接受 TBC 的新報價,因此談判破裂。

有線系統台在台灣的形象,一直是一個寡占壟斷、現金流龐大的行業,很少人能真正搞清楚其中利益的盤根錯節,產業上下游從系統商、代理商到頻道業者的競合生態,也常常把持在少數經營者的斡旋協調能力間,到底收多少費用才合理?綑綁定頻的規則又是什麼?其實一直都非常不透明,這次藉由談判起碼讓外界稍微窺探到利益衝突的關鍵點,回到在商言商、依法行政的原則,希望藉此能正常化產業的遊戲規則,是我們對 NCC 的調處抱持的最大期望,也希望能不負眾望。

最後把整個事件再綜合簡述:

長期依賴頻道代理商和系統台協商上架的有線頻道,特別是晚進的民視,在今年因為凱擘放棄頻道代理業務後,選擇不再由代理商出面而由自己來談,基於長期上架費收入低於其他早進的頻道同業,民視這次續約把談判的條件提高,包括上架費用和綑綁無線台的另外兩個數位頻道,首當其衝第一個談判對象,剛好是解除委託台灣本土採購的新加坡外商(股東包括郭台銘),把斷訊下架歸因於中國打壓,不論這是事實還是民視的主觀認定,拉高到政治層面,是民視談判的手段,至於最終的結果,都須依中華民國法令來判決,而負責執法的 NCC,如何從雙方談判的籌碼中做出公平合理的處置,並在這個協調過程中,真正找到未來修法的正確道路,回歸理性論政才是全民之福。

註一:

53條(限期改善)【相關罰則】

系統經營者有營運不當、損害訂戶權益情事或有損害之虞者,主管機關得令系統經營者限期改正或為其他必要措施。

註二:

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在當時新聞局局長林佳龍的強勢主導下,將有線系統台定頻並區塊化,前 25 個頻道,共有八家電視台基於公共服務性質屬於定頻必載頻道,加上一些準公共媒體的公益優質頻道,其他商業頻道則依屬性區塊歸類,並經由相關業者協商頻道位置,越強勢的頻道定頻比例越高,但也未達 100%,因頻寬、頻道歸屬畢竟屬於系統商,而頻道區塊化也只規範業者必須在區塊內放置屬性相同的頻道,法令並未強制規範必須要放哪一個頻道。

註三:

身兼系統商的凱擘,因頻道代理業務遭指控對其他系統台「差別待遇」,被公平會重罰兩次共新台幣 5300 萬元的罰金,是業內普遍認定凱擘放棄頻道代理的原因。

 

延伸閱讀:

  • 劉昌德(政大新聞)、胡元輝(中正傳播):公平分潤實價登錄 健全電視產業。兩位學者教授為文,點出:“寡佔市場的大型有線系統長期主宰播出管道,透過頻道代理商等作法壓低授權支出。” 台灣本土系統商大多同時身兼頻道代理商的角色,是事件發生的遠因。“NCC 必須從根本協助建立合理的頻道授權費計算標準….NCC 可先建立頻道授權「實價登錄」,讓不同頻道間的交易價格公開,得以公平地互相比較,並藉此建立相對穩定、合理的授權費評價機制;” 兩位學者提出對未來根本解決系統和頻道間爭議的建議,就是資訊的公開透明。
  • 民視版權談判風暴越演越烈 9日進NCC協商 (斷訊事件最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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