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說抱歉,享受罪惡的快感吧!讓我們聊聊暢銷書和芭樂書 │《文學的40堂公開課》書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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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約翰.薩德蘭

圖/《安眠書店》

不論多有野心、多努力,現在世上的「偉大」文學作品,任何人窮其一生都看不完了,而且每年都還有更多新書問世。文學是一座我們沒有人能登頂的山。幸運的話,我們能穿過山腳,小心地隨著我們選擇的路向前,上方的山峰卻不斷升高。光是拿本書提過的作家來說,就算是讀最多書的人,可能一生也沒看完莎士比亞全部三十九部劇作(對不起,我對《沉珠記》〔Pericles〕不熟悉),或是所有珍.奧斯汀的小說、丁尼生全集或是杜斯托也夫斯基的每本書。我們不能讀完文學作品,甚至讀不到「大量」作品,就像我們無法把整間超市放進推車裡。

但除此之外,還有更大量的書本在跟偉大文學競爭—也就是比較不偉大的文學。根據知名美國科幻小說家席奧多.史鐸金說:「百分之九十(的科幻小說)都是廢渣。但話說回來,世上百分之九十的事物都是廢渣。」英國圖書館和美國國會圖書館藏書有近二百萬本書歸類為「文學」。成人平均一生中會讀六百本文學作品。老實說,對我們大部分人來說,這六百本中有一大部分都會是史鐸金不屑的「廢渣」。如果你在機場出境休息室晃一晃,看看大家手上拿什麼書打發時間,比較可能會看到丹.布朗或吉莉.庫珀,而不是福婁拜或吳爾芙的作品(而且原始的恐懼還警告著他們,這可能是他們這一生所讀的最後一本書⋯⋯)

圖/丹.布朗《地獄》

二○一二年布克獎和科斯達文學獎(詳見第三十九章)得主是希拉蕊.曼特爾,作品為《血季》(Bring Up the Bodies)。六個月內,書賣了將近一百萬本,過去五十年間沒有得主能有這樣的銷量。我們拿同一時期賣出上千萬本、E.L.詹姆絲所寫的「性銷書」(bonkbuster,人們如此戲稱)《格雷的五十道陰影》來看,不消說,這本書沒有贏得任何偉大的文學獎,而且受到普遍的鄙夷。詹姆絲小姐肯定超級在意,到銀行途中一路哭哭啼啼(其實她本人曾迷人地表示,她要用賺來的好幾百萬來改裝廚房)。

大眾文學支撐精緻文學

我們可以用兩個角度來分析。思想單純的評論家會覺得約翰生博士所謂的「一般讀者」,已經文化素質墮落、無可救藥(但約翰生博士其實不鄙視一般讀者)。比較實際的人覺得,大眾渴望芭樂書的現象有助於文學發展,尤其從大局來看。例如,E.L.詹姆絲的作品是由蘭登書屋旗下的一個次品牌出版,該出版社和地位極端「崇高」的企鵝出版社屬於同一個企業。自從艾倫.連恩 在一九三五年建立這個高品質平裝書生產線之後,企鵝就是將「精緻」文學引介給廣大群眾的主要管道。連恩致力於將當代最好的虛構作品推向市場,把這些書的價格壓低,低到像連鎖商店伍爾沃斯賣的廉價書一樣(就是美國的「五分/十分錢商店」,在英國就是「三/六便士商店」)。他想以最低價格提供最高品質的文學。

出版社往往用「低俗」文學來支持「精緻」文學。換言之,所謂的「芭樂書」負責提供桌上的「麵包」(或者該說是水果?)。這個招數可以用神祕的方式奏效。從一九二九年,費伯出版社(Faber & Faber)在T.S.艾略特幫忙下成立之後,一直是英文世界中最受尊敬的詩作出版社。對詩人來說,書上有他們的商標是至高的榮耀。最近數十年,費伯出版社仍然能穩定營運,靠的是什麼呢?是靠《荒原》嗎?還是泰德.休斯或菲利普.拉金的作品?不。據說,收入最好的是音樂劇《貓》(Cats)的附屬權利金。安德魯.洛伊.韋伯經典音樂劇《貓》,改編自T.S.艾略特的笑話詩〈老負鼠的貓經〉(Old Possum’s Book of Practical Cats)。沒有人敢罵T.S.艾略特的出版作品「低俗」,或豁出去罵是「廢渣」。但一般來說,〈老負鼠的貓經〉不是讓他名垂千古的經典作品。

圖/音樂劇《貓》

如果我們心胸開闊點,那些「不精緻」的作品—或是「非經典」、「低標準」或「品質差」—的文學,與其稱之為「廢渣」,不如稱之為「流行」還比較合理。「流行」代表「屬於大眾」,換言之,不屬於教堂、大學或政府等地方。十五世紀神祕劇(詳見第六章)是流行作品,當時的拉丁文《聖經》則屬於官方。我們至今仍有官方規定要讀的文學,例如中學、學院與綜合大學規定要讀的書。

暢銷書的不可預測和操作

小說是流行類型中最厲害的作品,成功時總是會讓大家「閉著眼」埋單。我們從早期便可見一斑。塞繆爾.理查森的《帕米拉》(1740)描述一名美麗的女僕被好色雇主迫害的故事。書出版時,大眾為之「瘋狂」,尤其是當時的女性讀者。根據記載,華特.司各特爵士的小說出版時,讀者會包圍書店,一買到書便把牛皮紙撕開,當街讀了起來。《哈利波特》系列七本書上市時,我們也看過多次「讀者蜂湧」的場面。它的每一冊出版時,對讀者來說就像國慶日,打扮成巫師,徹夜在書店外排隊。他們這麼做,不是因為《泰晤士報文學副刊》的書評好,或是它名列優良讀物書單上。

圖/《哈利波特:神秘的魔法石》

「暢銷書」(bestseller)是近代才出現的詞,最早的紀錄是一九一二年。暢銷榜也是近代的產物,最早於一八九五年出現在美國。英國對於「暢銷主義」一直充滿焦慮,因為那代表令人討厭的「美國化產物」。暢銷書是「美國人愛的書」,對美國胃口,但不適合世界上其他地方。一九七五年前,英國書商堅持不引介權威性暢銷榜單。英國業界認為,書本不會像國家大賽上的賽馬一樣和彼此競爭。更糟的是,暢銷主義讓書的品質和多樣性下降,而且和聰慧讀者應該具備的「鑒別力」相違(讀這本,不要讀那本,或者先讀這本,再讀那本)。這樣的討論能不斷延伸。

問題還更複雜,因為暢銷書經常「莫名其妙出現」。例如,《格雷的五十道陰影》起初是網路同人小說,目標讀者為澳洲人,作者在圖書的世界裡無論怎麼看都只是個素人。出版公司積極發展出三項策略(主要仍然是針對美國),目的是降低那種「莫名其妙」的風險。這三項策略是:「類型」、「加盟效果」和「跟風主義」。

圖/《格雷的五十道陰影》

如第十七章所說,走進書店時,你能自由「瀏覽」,但書店會引導你找到適合你的故事,並將類似性質的書籍依照「類型」排列,像科幻、恐怖、羅曼史、犯罪或推理故事。「加盟效果」的方法不大一樣。閱讀會養成零售商所謂的「品牌忠實度」,例如只要是史帝芬.金的新作,書封上的名字一向比書名來得大,讀者買他的書是因為他們喜歡作者之前的作品。「跟風主義」簡而言之便是「跟隨領頭羊」。例如《格雷的五十道陰影》掀起了一股浪潮,書市馬上出現類似的書封、書名、同主題的作品和惡搞小說—我個人最喜歡的一本是《格雷伯爵的五十件羞恥事》(Fifty Shames of Earl Grey)。

若我們細想,暢銷書單不只是記錄銷量,更能夠刺激銷量,促成「羊群從眾效應」(herd response)。你會去讀暢銷書,純粹是因為大家都在讀。一旦羊群起步奔跑,正常選擇和「鑒別」的機制便不再作用(買書不再經過慎重考慮)。丹.布朗的《達文西密碼》(The Da Vinci Code)在二○○五年出版時,幾乎得到一致負評,卻在兩年間銷量超出所有其他的小說。一如往常,群眾舉蹄,轟天震耳奔向這本書。當然,舉起的不只足蹄,還有他們的皮包。

圖/《達文西密碼》

多數暢銷書都曇花一現。作品通常都只是「今日好書」,到了明年,暢銷榜上的書便會和去年完全不同。不過,少數書籍能暢銷很長一段時間,有的書甚至能暢銷上百年。讓我們檢視一下多年來的軌跡,了解更多流行文學的機制。

不偉大但最流行的文學

《悲慘世界》(Les Misérables)是個好例子。維克多.雨果(Victor Hugo)於一八六二年出版這部作品,故事發生在法國政治不斷變動的期間,主角是編號二四六○一的犯人尚.萬強(Jean Valjean),以及賈維爾警探(Javert)。兩人一輩子命運糾葛,堪比史詩。它最初在法國出版,同年後來翻譯成十種語言發行。全球發行後,《悲慘世界》馬上獲得巨大的成功。《悲慘世界》據傳是美國一八六一到一八六五年內戰期間,南北軍最多人看的小說。數十年之後,戲劇化的版本成為全世界戲劇舞台大作。這部小說被拍成電影不下十二次。一九八五年,《悲慘世界》音樂劇版本在倫敦巴比肯(Barbican)藝術中心初演時毫無野心。結果,儘管劇評不佳,音樂劇票房仍然熱賣,成為官方網站「Les Mis」所說的「全世界上演歷史最長的音樂劇」,而且「曾搬演四十二個國家,翻譯成二十二種語言,觀眾人數累積達六千五百萬人」。二○一三年在洛杉磯的奧斯卡頒獎典禮上,新改編的《悲慘世界》電影版一舉拿下三項大獎。

圖/《悲慘世界》

沒有人會說維克多.雨果的《悲慘世界》不流行。但老實說,我們也不會稱之為「偉大的文學作品」。《悲慘世界》就是屬於喬治.歐威爾所說的「好壞書」(good-bad book)。照原著改編的所有作品雖然方法不同,忠實度也不同,但全都維持著核心元素。書中最重要的是犯人和警探的漫長宿怨,以及原著小說隱含的社會論述,亦即雨果稱為「導致犯行」(以尚.萬強而言,他為挨餓的家人偷了一條麵包)的「社會窒息現象」。

《悲慘世界》長年來各式各樣的改編,算是剝削原著的價值嗎?我不覺得如此。這可謂成功流行小說的特質。作品像流動的液體,本身能進化、適應不斷改變的文學與文化環境。有些流行文學作品辦得到,但大多數都無法,例如我們在二一二○年的奧斯卡頒獎典禮時,大概不會看到《達文西密碼》和《格雷的五十道陰影》的音樂劇電影得獎。

詩正在流行

那詩作呢?若沒多想,一般人可能會覺得詩只有少數人喜歡,只限出現在「小雜誌」上,或印成薄薄的詩冊,只有文學底子高的菁英才會讀。有人可能認為「暢銷詩」這個詞就像「巨無霸蝦米」,根本上是矛盾的。不過,若我們換個角度想,詩從來沒像現在這麼熱門。而且我們一星期內會花上好幾小時細細品味。過去的年代,從來沒有人比我們更生活「在詩中」。這怎麼說?

圖/《春風化雨》

歷史上最具影響力的詩集,大概是柯立芝和華茲華斯的《抒情歌謠集》。解析這兩個字原始的意思,能幫助我們更了解詩。「抒情」(lyrical)能追溯到古老的樂器七弦豎琴(lyre),吉他便是由此而來。傳統上認為,荷馬會一邊彈琴,一邊吟誦史詩。「歌謠」(ballad)能追溯到「跳舞」之意,和芭蕾一樣(ballet)。

由此來看,巴布.迪倫伴著吉他的歌詞是什麼呢?麥可.傑克遜、碧昂絲在其中跳舞的音樂影片呢?每個新世代都重新錄製的科爾.波特(Cole Porter)歌曲呢?若我們有開闊的心胸和獨立思考的精神,想在流行音樂裡找出一八○二年柯立芝和華茲華斯那本薄薄詩集裡的「文學性」,其實不算太過度延伸。換言之,若你看得夠仔細,廢渣中也可以找到珍珠。

 

延伸閱讀:


本文摘自《文學的40堂公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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