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拿》(畢飛宇著)的小說版我讀了數次,前陣子游泳時也聽它的有聲書。談不上倒背如流,但對於一名熟悉原著的觀眾(如我)而言,知道故事如何發展,人物怎樣性格、喜怒在這兒左轉哀樂從那裡右轉,還是流失了一些看電影的樂趣。這種時候,其實心裡盲一點才好。
但換句話說若你與我正相反,那趕緊先去看電影吧。是好看的電影。走出電影院也不妨拐個彎到書店買書。當然你可能會問:就像前面講的,故事都知道了,為什麼還買書。
其實也沒為什麼,只是看婁燁、畢飛宇、馬英力(改編劇本)三強相競(可能背後還加上那雙所謂「看不見的手」)」很有意思而已。有功夫的小說,信手一段三行兩句,就是氤氳靉靆富藏訊息,一字不能加,一字不能減,那真是「我的一生充滿皺摺」。影像如果要在這層面上和文字硬碰硬,往往是費九牛二虎之力也攤不平。《推拿》不硬幹,《推拿》是四兩撥千斤。2014年它在金馬獎拿了很多獎,包括最佳改編劇本,如果以「忠於原著」的角度而言,婁燁與馬英力的《推拿》是取形而去神,說忠實也非常忠實,結構上輕功遊走場上一圈,該照顧的巧取到手,必須割捨處也有畫龍點睛的點撥(好比高唯杜莉金大姐三人的矛盾);原著中一段講王大夫的弟媳婦「肆無忌憚」,當著他與小孔的面經常罵丈夫是:「瞎說!」「你瞎了眼了!」這個段落被大巧不工地移植在電影中那場停電裡,又添加了另一層恍惚傷感的意思,是高著。
然而說不忠實,它也不完全忠實,大概介於「精神出軌」與「畢飛宇被婁燁附身」之間意思吧。講到底,電影終究應該是「電影的電影」,而不是「為小說服務的電影」。從《挪威的森林》開始,我對「忠於原著」這美德起了根本的懷疑,越南導演陳英雄拍《挪威的森林》,毀譽參半,選角到劇本的改法都被視作是「相當不忠」的範例。然而電影版《挪威的森林》不能算是情思優美的作品嗎?(當然也多虧了李屏賓的攝影)。或換個角度說,一個有想法的導演僅止步於原著,是合理的嗎?因此,電影版《推拿》終究是婁燁的《推拿》,它迅猛而詩意,像超級跑車一眨眼百公里加速,一瞬間又漂亮地急停,表現那種如命運變臉般突如其來的殘忍更加恰到好處,去年畢飛宇來台,出版社請他午飯我忝為陪客,席間他查看手機時很高興地說:「婁燁傳短信來,說《推拿》今早終於拿到『龍標』了。」他解釋柏林影展版(也是台灣上映版)有幾幕在影展放映時,因影像很刺激,在廳裡引起過一點騷動,中國上映必須修剪。我在電影院裡看到時,「噢」了一下,明白了,其實也不真是那麼刺激,主要還是那股看不到卻虎虎撲面的、血腥的濕氣,少了這一層也就不那麼婁燁了。
婁燁的《推拿》更近於「推」,畢飛宇的《推拿》更近於「拿」。「推」是「理氣化瘀」,不離大筋大脈;「拿」是全身數百個穴道捏在手心,準到不可能再準,十指「炯炯有神」,一揪就是一場生死疲勞。婁燁的眼睛有時會在畢飛宇低眉斂目時精光暴起,往懸崖邊再狠推一把(好比開場不久孔大夫與小馬那場拉扯);有時會把畢飛宇的語言碾開來,某些部分明顯只留原著上半句為台詞,下半句拆成影與音,或者雨,或者風鈴,或者是沙複明狠咬手指那畫面,都是將影像「及不上文字」的部分,一下子又推到一個「文字不能及」的位置,完全是優秀的導演與優秀的作家一期一會的示範賽與友誼賽了。
婁燁的「推」又是「好風憑藉力,送我上青雲」,所謂 「wind beneath the wings」,力量由下由深處來,追求的卻是向上托的輕,是一種把瘀血順開的手段。電影多加了小說裡沒有的戲,最重要兩場分別是大停電以及都紅與沙複明那支舞,這兩場戲不只是為了情緒的整理與表現,關鍵效用在於取代原著之暗鬱轉折,如太極拳,借力使力,淘澄飛跌,故事濾出明亮的顏色。是好是壞呢?只能說見仁見智,但也或許因此《推拿》電影版順利地「推」出了它的龍標。
「沙宗琪推拿中心」其實是沙複明、張宗琪兩個老闆的組合,《推拿》亦然。唯一一項婁燁和畢飛宇有志一同的事,就是徹底拒絕任何大驚小怪的誇示口吻,因為《推拿》從頭到尾就不是個要談盲與明、健全與不全、肉眼與心眼的故事(這類辯證不是沒有,但最多做為過場與墊襯。當然更不會是「其實盲人與普通人一樣擁有同樣的喜怒哀樂與愛慾」這種傻氣噴噴的教條);那你可能又要問,不然它究竟是要講什麼呢?哎呀,這就又回到了第一段的本事了:有了「先見」未必就是「明」的。當然是自己去看,自己去捉摸,比較有意思吧。這樣說顯得我有點刁滑,但請大家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好嗎--何況,它也真就是一部在睜一隻眼與閉一隻眼之間,做出大塊文章與錦繡年華的電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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