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Shan Shan
近日一部票房四億的電影《我的少女時代》,以青春為號召創下亮麗票房,不但累積大量劇迷,電影場外應屬於幕後的工作人員的導演陳玉珊卻尺度大開,從導演和男主角的喇舌事件、導演與兒女的告白信,一直到導演和監製之間的尊重與不尊重,這場因導演而紅的戲碼,延燒至今已一個多月。
網友笑問「到底這部電影的女主角是不是陳玉珊?」到原來她入圍的是金馬獎新銳導演,以及近期與國際知名監製葉如芬「尊重」而掀起的互罵風波,將負面新聞如滾雪球般越滾越大,媒體們和導演,在每個引爆的點,主動與被動的相互炒作,上演著比電影還火熱的劇情內容。
因為電影而票房破億,也因為電影形成戲外的影劇新聞不斷,這場負面傳播,究竟帶給我們什麼價值?
看似這是一件陳玉珊個人「尊重」事件(編按:陳出版《我的少女時代—創作全紀錄》書籍,沒告知該電影監製葉如芬) ,但在影視產業中,一個製作人、藝人就代表一家公司,連帶著也代表台灣對外的國際形象,細數陳玉珊一片引發了多少業內爭議、壞了多少行規、失了多少尊重,更大的問題在於:浪費多少媒體資源、教育多少年輕學子、做了多少負面傳播?
我們是否可以說:這是一部商業利益有多大,負面新聞就延燒得有多廣的一部電影。「三度忘情熱吻,老公就在旁邊」說的是畸戀;「《少女》監製葉如芬轟陳玉珊不懂尊重」說的是背信忘義;「破三億裸泳」「破四億穿比基尼」說的是腥羶色。所有超過戲劇尺度審核標準的限制級,全部都在電影場外上演。
當一部電影行銷夾帶著的負面教育是「畸戀」「背信忘義」和「腥羶色」,即使他得到了票房價格的高標,殘存的價值還剩多少?
記得日前媒體報導的電影抄襲爭議《我的少女時代》與泰國片《初戀那件小事》太過雷同,雖然當時導演陳玉珊說:「有看過,沒抄襲」,但對照起這一切的事件和作風,也許這部我們大家引以為傲、用票房和口碑所共同堆積出的電影,成功的數字背後已然抹上一層灰。
我很想問,是否台灣窮得只剩下商業數字的價格?
之前聞名國際的油畫家陳丹青訪台時曾提到:「我在外面媒體上看到的台灣,往往是鬧得一塌糊塗,但真正踏上這裡,人人都溫良恭儉讓。」當足以代表台灣對外的公眾人物,不斷濫用媒體和群眾賦予他的光環和權力,負面操弄,負面傳播,我們是否應該提醒:「身為名人,理應肩負著社會教育的正確示範,理應把持住道德的分際,做正向傳播。」
媒體創作者握有台灣文化傳播的一把利刃,如果這些劣質文化不斷被吹捧,我們的孩子價值觀將從小被扭曲,身為大人的我們是否應感到丟臉與羞恥?正向教育難道不該是大人的責任嗎?
傳播文化是內容的信仰,內容是主宰一切的源頭,台灣是華人地區思想最自由的地方,不應將自由無限濫用,而應將能量投注在創意、想像力中,用創作的信念和對作品該有的「尊重」,讓故事的能量大而有格,世界也會因為互相尊重而更美麗。
延伸閱讀:
重擊有 Podcast 囉!歡迎到各大平台搜尋「娛樂重擊」並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