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鐵志(台灣資深音樂作家)
一九七五年的炎熱夏天。
紐約還是骯髒、危險,頹敗的,尤其是下城(downtown),尤其是東村和下東區(Lower East Side)。那裡是吸毒者、罪犯、流浪漢的庇護所,也是革命者、藝術家和詩人的天堂。
一些地下樂隊開始在下城包里街(Bowery Street)上一家酒吧演出:CBGB。有剛從詩人轉成搖滾樂手的女子派蒂.史蜜絲(Patti Smith),有幾個來自皇后區高瘦的小伙子雷蒙斯合唱團(The Ramones)。他們在這個陰暗破爛的酒吧唱著屬於他們的歌曲,而不管外面的世界。
派蒂.史蜜絲在自傳《Just Kids》說:「CBGB 是發出那一聲召喚的理想之地,它坐落在那條飽受蹂躪的街上,吸引了一群無名藝術家的怪人。老闆希利.克里斯托(Hilly Kristal)對演出者唯一的要求就是要新。」派蒂.史蜜絲在那年發行她的第一張專輯〈Horses〉,成為搖滾史上第一張揉和詩歌與搖滾的經典專輯。雷蒙斯合唱團和金髮美女樂團(Blondie)也很快吸引了他們獨特的跟隨者。
幾個常來這裡聽演出的年輕人也即將登上這個舞台,或者說歷史舞台。他們將和其他這些樂隊一起定義 CBGB 在搖滾史上的傳奇地位,並且一起改變搖滾史。這三個年輕人大衛.拜恩(David Byrne)、克里斯.法蘭茲(Chris Frantz)、蒂娜.薇茅斯(Tina Weymouth)組成的樂團叫做「臉部特寫」(Talking Heads),他們的第一次演出就是替雷蒙斯合唱團開場,但他們的音樂似乎更奇怪,不是雷蒙斯合唱團那種短促龐克,造型也沒有雷蒙斯合唱團的酷勁,反而更像一群詭異宅男。主唱聲音尖銳高亢,彷彿在不安地尖叫,而他演唱的歌曲正好叫做「神經殺手」(Psycho Killer)。
一九七七年,臉部特寫加入新吉他手傑瑞.哈里森(Jerry Harrison),去歐洲巡演,並發行第一張專輯〈臉部特寫:七七〉(Talking Heads 77)。年底,單曲「神經殺手」發行──那年夏天,整個紐約被一個連環殺人犯震懾,這首歌彷彿正是為此而寫(雖然不是)。
一九七七年,英國樂隊衝擊合唱團(The Clash)也發行第一張新專輯,並歌唱著新時代精神:in 1977, No Elvis, No Beatles, or The Rolling Stones。是的,龐克時代來臨了,時代確實改變了。但革命發動者不只是衝擊合唱團、性手槍樂團(The Sex Pistol)燃燒倫敦的憤怒龐克,還有在紐約的臉部特寫、派蒂.史蜜絲的藝術龐克:他們一起打開了後來的另類音樂世界。(對於英國龐克,拜恩說,他們的「態度、服裝和髮型很新鮮與刺激,但音樂上不是太創新。」)
接下來幾張專輯,臉部特寫一步步成為搖滾樂史上最有原創力的樂隊,每張專輯都嚐試不同元素。一九七八年的第二張專輯〈更多有關建築與食物的歌〉(More Songs About Buildings and Food)開始和後來長期合作的重要製作人布萊恩.伊諾(Brian Eno)合作;一九八○年的〈留在光亮中〉(Remain in Light)深受奈及利亞傳奇音樂人費拉.庫堤(Fela Kuti)影響,加入西非節奏、阿拉伯音樂和迪斯可放克(disco funk)。一九八一年,拜恩和伊諾合作發行專輯〈我在幽魂叢林的日子〉(My Life in the Bush of Ghosts)。這是一張高度實驗性的經典專輯,不僅放入大量巴西音樂元素和非洲節奏,更是使用聲音採樣的先鋒。到了八○年代初期,他們也日益獲得商業上的成功──雖然不是大賣,但都有暢銷單曲,尤其是在校園電台。可以說是聽另類音樂青年中最重要的樂隊。
音樂的多元與創新之外,他們也在演出上多所嘗試,具有強烈的劇場元素和舞蹈。拜恩本人也和著名編舞家崔拉.莎普(Twyla Tharp)合作,並幫羅伯特.威爾遜(Robert Wilson)的前衛劇場製作配樂。要理解他們這種跨界與實驗態度,必須回到七○年代的紐約下城:新的劇場、舞蹈、實驗音樂正在此時此地出現,且一切都是混雜與融合的。音樂家如蘿莉.安德森(Laurie Anderson)和菲利浦.葛拉斯(Philip Glass)等,以及藝術家們不斷在探索新的邊界,總是在嘗試跨界的可能。
拜恩說:「臉部特寫和我處於一種中間地帶,有點藝術,有點流行,所以我們和一切現象都有關。」
從七○年代中期就與拜恩來往的現代音樂家菲利浦.葛拉斯說:「拜恩讓我們重新定義什麼是流行文化和嚴肅文化,商業藝術和非商業藝術。」
主唱拜恩當然是臉部特寫的靈魂,他的神經質演唱風格,他對不同類型音樂的吸收與綜合能力,對外在世界的敏感與不安,對各種藝術的好奇與探索,造就了臉部特寫的獨特音樂風格。拜恩在臉部特寫期間的形象一直就是「怪」,他的聲音、他的舞步,甚至服裝。最經典的造型是他在一九八四年的紀錄片《別假正經》(Stop Making Sense)中所穿的過大西裝。在這本書中,拜恩對他如何思考服裝和演唱的結合,有非常精采有趣的描述。拜恩說:「人們總是說我有多奇怪。當然,我自己身在其中,不覺得我很奇怪。我知道我在做的東西不是別人在做的,但我不認為這是奇怪。」
拜恩的怪異來自他的個性──他說自己可能有些微自閉症,而在台上嘶吼,是他與外界溝通的一種方式。這個性部分來自他的家庭背景:他出生於蘇格蘭(所以他其實是拿英國護照的英國人),兩歲和父母搬到美國郊區,因此從小他一直認為自己是社會的局外人(outsider)。
音樂成為這個孤獨少年的小小世界,一如其他需要心靈捕手的少年。他開始在咖啡店演唱民謠,或者將奇想合唱團(Kinks)的搖滾歌曲改變成民謠風格。他也去念了羅德島設計學校,但不到兩年就離開學校,但在這裡,他遇到他重要的音樂夥伴克里斯.法蘭茲。然後,又如其他許許多多的搖滾青年,他們去紐約尋找音樂夢想,而就像十年前的路瑞德(Lou Reed),他們住在便宜但髒亂的下東區,並說服克里斯.法蘭茲的女友蒂娜.薇茅斯玩貝斯,組成新團:臉部特寫。
不論是臉部特寫或是他個人音樂創作,大衛.拜恩無疑是搖滾史上最有創造力的音樂人,而且直到今天都始終在音樂上保持先鋒。
進入九○年代,臉部特寫解散後,拜恩仍不斷前進:一九九○年創辦自己的音樂品牌 Luaka Bop。二○○五年創辦自己的網路電台「大衛.拜恩電台」(Radio David Byrne),且和流線胖小子(Fatboy Slim)合作專輯〈愛在此長眠〉(Here Lies Love),是一張關於以奢華聞名的菲律賓前總統夫人伊美黛的「迪斯可歌劇 」。二○○八年,他把曼哈頓一棟九十九年的老建築改成一個可以演奏的樂器──在建築結構上連結起風琴,這作品叫做「演奏建築」(Playing the Building)。他也不斷與不同年輕音樂人如拱廊之火(Arcade Fire)和St. Vincent合作。
拜恩更特殊的地方,在於極少人能像他一樣,在成為搖滾傳奇人物後,還能在音樂創作之外,持續成為其他領域的創意泉源。例如他從事視覺藝術創作,由知名的 Pace/MacGill 藝廊代理,也經常匿名從事公共藝術創作。他也是積極鼓吹使用單車的倡議者,寫了很多文章鼓吹單車的好處,出版過一本書《單車日記》(Bicycle Diaries)。他在巡迴演出時,不像其他搖滾明星只是在酒店、表演場所和酒吧間來回,而是會騎著單車去看城市,不論是公園、博物館、畫廊或者唱片行。
拜恩不只是搖滾史上最重要的創新者之一,也是最重要的思想者之一:思考音樂如何被生產,思考音樂的未來。幾年前,他在《連線雜誌》(WIRED)寫了一篇文章談數位時代下音樂的不同商業策略,迴響很大,他對音樂和音樂人的未來是有信心的,但對大唱片公司則沒有。去年,他在英國衛報發表另一篇文章談紐約日益嚴重的不平等對藝術發展的影響,也引起廣大迴響。他嚴厲批評最富有的百分之一,正在讓紐約的文化窒息,年輕人租不起房子和表演空間,「忘了年輕的藝術家、音樂家、演員、舞蹈家和作家吧。曾經讓這個城市活躍的資源正在逐漸被剷除。」當然,還有這本書《製造音樂》。
搖滾樂是屬於青春的躁動。對任何一位搖滾樂手來說,最大的挑戰是如何優雅地老去,意思是,他們是否能不斷創新、自我挑戰,依然可以刺激人們如何去聆聽/看待音樂、文化和世界。有太多太多搖滾傳奇,即使仍然出新專輯,但新音樂早已不再與世界相干,而只能靠懷舊金曲賺錢;也有不少人如鮑伯.狄倫(Bob Dylan)、尼爾.揚(Neil Young),依然做出讓人敬佩的音樂。但似乎很少人可以像大衛.拜恩一樣,不但依然用音樂與世界對話,並且可以在其他領域刺激我們的思想。
一九八六年,拜恩登上時代雜誌封面,標題是「搖滾的文藝復興人」(Rock’s Renaissance Man)。這個標題很有遠見,因為這個標題可能更適合此刻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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